12月31日陈云在全国公私合营会议上讲话,着重谈了如何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陈云指出,现在私营工业生产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有若干种行业设备有余、工人有余,但却任务不足、原料不足。在这些行业中,存在着国营与私营的矛盾,上海、天津与其他地区的矛盾,先进与落后的矛盾。现在,公私都有困难,但国营的困难比较少一些,私营的困难比较多一些。各地的私营工业都有困难,但上海、天津最困难。对此,陈云指出应该采取以下方针来调整私营工业生产: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工业,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在保证社会主义成分不断稳步增长的条件下,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工业实行“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方针,合理安排。要反对资本主义的盲目性,克服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要把上述四种工业都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具体措施是:第一,通过逐行逐业分配原料、分配生产任务、计算设备能力、安排生产计划等办法来进行逐行逐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二,控制新建和扩建,控制国家基本建设的投资。第三,私营工业的生产,要提倡提高技术、淘汰落后。第四,根据需要和可能,用各种形式来安排私营工业的生产。第五,减少盲目加工订货。第六,对手工业合作社生产的发展,要加以管理和控制。第七,要扩大私营工业的出口品种,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第八,要加强国家对私营工业的业务领导。第九,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只顾国营,不管私营的倾向;另一种是私营工业自己不想办法,坐待国家给办法的倾向。
1955年
1月1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实行棉布计划供应后,北京市142户私营棉布零售商店和324户棉布摊商,同国营花纱布公司建立了经销关系,一般都能维持一定的营业额。
1月6日全国计划会议召开,2月8日结束。会议要求统筹安排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
1月29日新华社报道,1954年全国各地资本主义工业经政府批准为公私合营的共达700多户。
2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经过互助合作道路,改造农村小商小贩》。社论指出,到1954年底,全国农村私商初步估计还有241万户,350万人。在这批私商中,绝大多数都是小商小贩。改造这些小商小贩的方针是:根据自愿的原则,在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计划下,通过各种形式加以组织,使他们经过互助合作道路,分担农村商品流转的任务,并逐步过渡为供销合作社商业。
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指示》,要求充分注意民族特点,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逐步地把少数民族地区的互助合作运动健康地推向前进。
3月10日《人民日报》发出社论《积极利用和改造私商》。
社论指出,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和改造农村私商,不仅是为了当前农村市场购销业务的需要,也为今后农村市场购销业务的发展所必需。供销合作社今后必须加强对农村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供销社在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之一。
3月14日陈毅向中共中央呈送了《关于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会议的报告》和《关于召开私营工商业问题座谈会的报告》。3月17日,中共中央将这两个文件批转。
4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1954年浙江省除了国家宣布统购统销的物资外,比较普遍地组织了公、私商业联合收购农、土、特产品。“公私联购”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专业性的,有综合性的,有长期性的,有临时性的等。报道呼吁在联购组织中,要发挥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的领导作用,掌握私商的收购活动,引导他们进行正当经营。
4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领导,改造私商,改进农村购销工作的指示》。
4月21日至5月6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
5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贯彻统筹兼顾的方针,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社论指出,我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在目前国家工业生产中还占有不少的比重。这几年,由于国家对资本主义实行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部分已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