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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总公司下属企业违规获利超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 02:18  北京商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审计署发布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的第一阶段审计结果。2007年至2008年,审计署连续对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投资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移民安置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结果表明,三峡总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加强并逐步规范,但在工期管理、规范下属关联企业等方面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审计表明,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溪洛渡工程计划2002年初开始筹建,2008年11月金沙江截流。而实际上,这一工程于2003年3月开始筹建,2007年11月完成金沙江截流。筹建工作较原计划推迟15个月,截流提前12个月,合计压缩工期27个月。

  审计署投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加大了工程建设风险和难度,也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统计45个对外交通建安工程,合同金额20.14亿元,因赶工期等原因导致大量变更,最终结算金额26.85亿元,变更率达33.32%。

  审计抽查参与溪洛渡工程建设的部分三峡总公司下属企业,发现一些关联企业收费偏高,履行职责不到位。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工程的招标代理直接委托给下属关联企业三峡国际公司。根据三峡总公司内部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三峡国际公司收取代理费2571万元,超出国家收费标准1010万元。同时,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描述歧义,导致投资增加5000多万元。

  审计表明,溪洛渡工程2003年开始筹建,已签订各类合同金额38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但三峡总公司至今尚未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导致建设中出现合同执行不严谨、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工程建设成本增加,部分单项工程超过可研估算。

  审计署投资司有关负责人说,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三峡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目前已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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