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敖晓波)继近日金股之王案两位主角孙胜、王忠娟遭到证监会开出了“终身市场禁入”的严厉罚单之后,记者昨天获悉,金股之王旗下两位“大忽悠”马勇、刘博威也为自己的忽悠骗术付出了代价,被证监会撤销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经证监会查明,2007年8月底,金股之王开始经营股票软件销售业务,代理销售“股王先锋”、“金股王I”、“金股王Ⅱ”、“金股王Ⅲ”、“股王至尊”等股票软件产品。
自2007年8月27日起,金股之王通过将公司广告录制成财经评论节目的形式进行广告宣传。节目主持人由公司员工扮演,马勇、刘博威作为证券分析师轮流主讲。当事人对大盘、个股进行点评,公开发表证券投资咨询建议,夸大公司的研究水平,宣称将给拨打免费热线电话的前若干名观众免费提供即将大幅上涨的股票,为观众免费诊断手中的个股。
此外,金股之王还通过有关公司与网络媒体签订协议,约定在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对拨打热线电话的观众,由业务员按照公司培训的方式予以回复,着力宣扬公司推荐股票的惊人回报率,打击客户自己买卖股票的自信心,诱使客户购买公司软件和服务并签订《产品订购确认书》。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电视广告代理合同、电视视频、业务员业务录音、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产品订购确认书、短信记录、客户投诉及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鉴于金股之王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而马勇、刘博威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因此撤销马勇、刘博威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