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行政权力干预,确保学术权力独立,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减少行政领导在学术组织的任职。因为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具有极强的渗透性,行政领导担任学术委员不仅加重学术权力对行政权力的依附,也会让教师热衷于行政而无心于科研和教学
吉林大学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大学有两个权力,一个是行政权力,一个是学术权力。前者包括学校、行政和群众组织,是以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后者以教授、专家和学者为核心,以各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为特征。行政权力因“力”而有力,学术权力因“理”而有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二元结构共同维系着大学系统的运行。学术权力作为一种内在力量发挥着支撑作用,行政权力则作为一种外在的结构形式维系着高等学校组织的存在和发展。
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协调融合是学校发展的基础,但现实中二者存在着各种矛盾。有资料显示,在被调查的12个国家中,有一半国家2/3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关系只是“平常”或“很差”。而在大学的运行过程中,认为双方关系“非常好”的没有达到10%。在当今中国的大学里,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越位”和“错位”现象更是明显以及由此造成的学术权力依附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虚弱化”现象特别严重。
比如,在价值观念上,行政权力出现越位,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事务介入过多,越俎代庖地形成了强力控制,实际上支撑大学运转的不是学术权力,而是行政权力。在权力重心上,权力主体出现错位,教学和科研人员本应是办学主体,可实际上成了行政人员执行权力意志的对象或工具,一旦成为行政领导,职称、经费、成果等,该有的不该有的都会有。在资源调配上,行政权力成为当然的中心,学术权力必须依赖行政权力才能实现其职能的最大化。
显然,要消除学术权力虚化现象,就目前而言,要特别警惕行政权力的泛化和滥用,将行政权力及管理目标定位于从属和服务的角度。行政权力应当复位,再不能凌驾于学术之上。一方面强化学术权力,建立和健全各级学术组织,并将学术问题的决策权还给学术组织,学术事务由教师群体、专家学者群体来决定;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能过多地干预学术事务,要树立学术组织作为学术管理主体的权威,并对行政权力泛化予以必要的制衡和约束。
而减少行政权力干预,确保学术权力独立,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减少行政领导在学术组织的任职。因为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具有极强的渗透性,行政领导担任学术委员不仅加重学术权力对行政权力的依附,也会让教师热衷于行政而无心于科研和教学。从这一点看,吉林大学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对于实现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保持学术权力的独立性,减少行政权力向学术权力渗透,就提供了可能。(15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