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无条件落户
本报记者/陈丽伟
6月29日,北京市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再度拓宽,跨国公司在京设立总部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补助,其聘用的高管可无条件进京落户。
北京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8部门公布的《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明确了跨国公司申请地区总部的具体认定条件。跨国公司2009年以后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亿元(含)的,可获得1000万元补助;从2009年起,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含)的跨国公司,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地区总部一位主要负责人以市政府名义给予奖励,奖金最高可达50万元人民币。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籍高层可办理有效期长达5年的入境签证,急需短期来华也可持相关证明在首都机场口岸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