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日前发布公告,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涉及个人客户的汇款、异地存取款、资信证明、综合对账单、外汇汇款等。该行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工行此次收费标准调整的目的是对相关业务产品服务价格体系进行规范。工行总行没有确定全行执行收费调整的统一时间,由各地分行视当地业务开展情况自行确定执行时间。
工行公告的23项收费项目中,调高了20项服务价格收费的上下限,调低了自助终端和网上银行等3项收费标准。同时,该行在此23项收费项目之外,还调低了信用卡外币兑换手续费和电子渠道服务收费等多个项目,取消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期限内撤销、个人异地紧急特殊取款手续费等10项个人金融服务收费项目。
针对异地存取款收费调高100%的说法,这位人士解释说,只是对这两个项目收费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费率其实并未改变。以个人异地取款为例,如果个人在柜面办理异地取款金额在200元至5000元之间,则完全不受本次调整的影响;个人异地存款在400元至10000元之
间,也不受影响,而实际上大部分的异地存取款金额都在这个区间内。
该人士同时表示,工行此次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调整坚持的是“保本微利”的原则,调整前的20项业务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低于成本和同业的,调整后的服务价格处于同业平均水平,但仍有部分业务的收费不能完全覆盖成本。以ATM跨行取款为例,客户每跨行取一笔款,工行按规定要向代理行和相关机构支付3.6元的费用,按调整前每笔2元的标准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工行每办理一笔这样的业务就亏损1.6元。
同时,此次调整也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客户更多地使用自助机具和电子银行渠道,多办理转账支付,减少跨行和异地大额取现。这不仅仅是出于降低银行自身业务处理成本的考虑,也是为了减少大额现金使用,有利于金融的健康运行和金融服务的现代化。
上述工行人士同时指出,此次调整收费的项目主要涉及的是客户选择性的服务项目,基础性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未做调整,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作出选择。记者郑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