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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谋参股医疗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03:25  第一财经日报

  俞燕

  健康险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良好合作,资本层面的合作,无疑是最高层次。“新医改方案”提出,推动保险业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探索投资医疗机构。《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 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则提出,支持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等相关保险机构先行探索投资医疗机构。

  据了解,目前有一些保险机构对于参股医疗机构颇有兴趣,正在进行论证和研究。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养老与健康保险处处长庞雪峰表示,保险机构参股医疗机构比较复杂,涉及不同的领域,保险公司是直接作为医疗机构的出资方,还是作为医疗产业琏上某个环节的参与方,目前还都没有成熟的方案,可能短期内不会有实质性进展,目前没有听说有保险公司上报相关申请。

  虽然资本纽带的结合短期内无法成行,但《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参加各地医疗服务监督组织,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谈判机制和多种有效的付费机制,探索建立保险行业定点医院管理制度,与医疗机构形成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机制。

  医保合作离不开信息资源的共享。《意见》提出,保险公司应逐步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交换,实现对健康保险业务信息深度利用,逐步实现客户出院的即时赔付。据介绍,中国人寿在四川绵阳已实现“医保通”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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