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3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了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并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在实施日来临之际,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
记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实施,近6年来社会各方反映平静,市民朋友们也许还不太了解这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法规,结合本次新修改的《条例》,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一下哪些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与我们市民朋友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有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记者:截止到2008年,我省的特种设备总数大概有多少?
答: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种设备数量急速增长,截止到2008年底,我省共有特种设备13万余台套,压力管道9735千米,气瓶432万多只,并以每年约10%的数量递增。
记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监管是如何规定的?
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第一部关于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法规。这部《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近6年来,这部《条例》对于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特种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此次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制度,落实并加强特种设备节能减排的措施和相关制度。
记者:2008年,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我省共发生多少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答:2008年,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8起,死亡7人。其中压力容器事故2起,死亡1人;电梯事故2起,死亡3人;气瓶事故3起,死亡3人;压力管道事故1起。由于我省特种设备数量已达13万余台,总体来说,我省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态势平稳,与近年来事故发生率大致持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记者:请问市民在生活中怎样鉴别使用安全的特种设备,一旦遇到特种设备事故,应该如何应对呢?
答:生活中与市民相关的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气瓶等,为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必须要进行定期检验。不同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不同,如:电梯的检验周期是每年检验一次;在用液化石油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是三年或四年一次。市民朋友乘坐电梯时,一定要查看有没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合法的安全检验标志,这样才能保证使用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时,也要注意使用检验合格的气瓶。
在生活中,市民如果遇到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如电梯困人,一定不要惊慌,应及时拨打电梯内的应急电话求救,切忌乱动乱按或用蛮力自救,等待专业救援是保障安全的明智选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记者: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一是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规定;二是适应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实际需要,增加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和调查的相关制度;三是按照行政许可便民高效的原则,将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权下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四是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条例》调整范围,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五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记者:修订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请问我省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好这部法规?
答:一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采取专家访谈、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实效。既要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这部法规,也要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这部法规。
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配套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培训。重点加大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三是加大对重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监察力度。组织开展各项督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对各种违反《条例》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开展特种设备能效测试试点工作,进一步调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指导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等。
记者:作为普通的市民,应该如何来参与到这部法规的贯彻实施中来,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答:贯彻实施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今年是“质量和安全年”,我们要通过对《条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这部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合理监督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确保安全。我们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与我们一起共同做好对特种设备生产检验使用行为的监督,自觉抵制购买、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市民朋友们如果有什么问题可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咨询,欢迎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