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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与秦皇岛公积金可异地互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6日 00:59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齐琳) 今后,在北京和秦皇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对方城市购房时,可享受异地公积金贷款,这也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与其他城市全面合作开展个人异地贷款。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样会提高异地购房便利性,但涉及人群并不多,也不会推高两地房价。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与其他城市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仅是一次尝试,还没有向其他城市推广的计划。

  未来在北京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如果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秦皇岛的商品房,则先要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照秦皇岛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相关业务,即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贷款比例为新房购房实际金额的70%以内,二手房为60%以内。(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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