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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今须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3日 13:13  新闻晚报

  □尚正

  晚报讯 自今日起,《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中国证监会表示,证券经纪人取得证券经纪人证书方可执业,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查验证书载明相关信息。

  为配合《暂行规定》的实施,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发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 (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等自律规则。目前,与证券经纪人管理有关的监管和自律规则基本出齐,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核查认可、具备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依法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对证券经纪人证书及其载明信息的真实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核实,也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向该证书载明的证券公司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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