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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5日开始,家电下乡在本市宝坻区、静海县4个乡镇进行试点。天津市商务委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本市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千台(件),实现销售额150余万元,部分购买补贴家电的农民已经收到了财政补贴款。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显现出良好效果。
自去年底开始,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就积极组织本市家电销售企业,参与“家电下乡工作流通企业项目”竞标。目前,本市累计已有34家企业中标,承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任务。针对这些中标企业,市商务委采取分级培训的方法,分别对这些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进行了集中培训。此外,市商务委还组织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中标企业进行网点备案工作,目前已有528个销售网点通过备案。这也就意味着,本市农民可以在这500余家销售网点购买到家电下乡产品。
本市享受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冰箱(含冰柜)、彩电、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微波炉和电磁炉等十类家电产品。上述产品均设最高限价。例如:冰箱(含冷柜)最高限价是2500元、彩电20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本市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均可享受产品价格13%的补贴。如果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一台冰箱,成交价格为2000元,剔除13%的财政补贴,实际上只需要1740元。
新报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刘通初
新报记者 王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