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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月金实习生胡楠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财政部17日详细披露发债具体内容,由财政部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人民币债券将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发行,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
地方发债向中西部倾斜
“此次发债有利于中央和地方一起拉动公共投资,带动消费和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它还有利于集中社会资本改善公共服务,增加市场的投资品种,增加投资渠道,优化资源的配置效率,提高政府透明度以及执政能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是为了解决新增中央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问题。由于中西部地区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欠账较多,这次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向中西部重点倾斜。
但有不同的声音表示,“发债要求更迫切的是东部发达地区而不是西部地区。”社科院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拉动经济主要在于发展,在发展的同时要兼顾公平,而不是把公平放在第一,效率放在第二。
广东省财政科研所所长黎旭东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允许西部落后省份多发债,在偿还时它们财力不足,到时还得中央给它们财政补贴,还不如现在中央直接给它们钱,如果是以地方发债的形式来解决西部财力问题,那就不符合地方发债的本意了。
东部省份地方债券分配也要兼顾公平,黎旭东说:“广东省除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还有14个欠发达的市也需要发展,珠江三角洲要与周边地区形成大交通网络,将珠江三角洲的繁荣延伸到欠发达地区,形成互动、共同发展,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中央兜底的风险仍在
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
“中央在作担保,投资者了解地方债务情况不是很全面,一旦地方政府无力偿还,中央要承担还款的角色,地方负债的风险会转移到中央层面,国家兜底的风险会增大。而且,如果是真正的地方政府发债,它的利率要比现在的利率要高,而按照国家的利率来发,就会把地方发债的风险掩盖起来,不利于市场监督。”陈少强说。
从发债的技术层面来看,陈少强认为,国家在分配债务蛋糕时,根据分配额度来决定项目,而不是根据项目决定额度,这将导致债务偿还人、负债人边界不清,会使债务转嫁到中央政府。
国务院明确规定,各地区人民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人,要切实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责任,对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和罚息等资金, 由财政部在办理年度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陈少强认为,“地方发债侧重中西部,但中西部财政比较弱,有些地区早已负债累累,如果发生中央扣缴,地方政府必然会缩减支出,甚至包括经常性支出,会造成资金的挤出效应,对地方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但“不发展才是最大的风险,2000亿元对中国来说不是风险,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危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基础设施是发展的瓶颈。”黎旭东对记者说。
财政部表示,此次中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特殊政策措施,至于明年是否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相机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