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政府给重点项目撑起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 03:21  东方今报

  □记者 朱国艳 实习生 任浩鹏

  今报郑州讯 想对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收费、罚款、摊派的,以后必须先登记。昨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称拒不登记者,项目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这项制度被称为重点建设项目外部环境监督登记制度,目的是保护重点建设项目。通知要求,今后,凡到省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凡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收费、罚款、摊派的,一律先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卡登记,否则项目单位有权拒绝。

  不过,各级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稽查、监察机构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督察,以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统一组织的视察、观摩、督导活动除外。

  该项制度由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和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执行。省发改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觉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接受监督。对拒不执行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

  举报电话:0371-69691204/66363675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