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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白俄央行签货币互换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 01: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高晨)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该协议互换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所谓“货币互换”,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协议双方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双方通过协议获得互换资金后,将进一步增加进口对方商品的需求,同时有利于双方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费用,推动双边贸易。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黄昌利博士表示,这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进程中的一步。今年央行已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这说明有些国家和地区愿意持有人民币,因为中国的信用状况良好。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中国与外国或地区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有助于维持金融体系和货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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