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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命令,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等国家级相关气象部门,贵州、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浙江、上海、陕西、云南、广西、江西、江苏等省(区、市)气象局立即进入二级气象应急响应状态。
命令要求,上述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
根据命令,中央气象台每天增加一次全国天气会商,并视情况随时组织有关省(区、市)气象台进行天气会商;有关省(区、市)气象台也将视情况,随时组织区域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命令还要求各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8时30分前将天气实况及影响报送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和决策气象服务中心,17时前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记者从中国气象局获悉,中国气象局27日已经派出工作组前往贵州、湖南等有关省份指导灾害防御工作。 (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