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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何忠平
1978年10月,新都氮肥厂成为四川首批6家扩权试点国企之一。四川的这一小步,也由此拉开了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新都氮肥厂位于成都北部的新都镇,于1974月7月正式点火投产——是县工业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天然气为原料年产合成氨3000吨的县属小氮肥厂。
“说氮肥厂是县财政的‘幺儿’,那时也不为过”,7月24日,在厂区门卫办公室内,51岁的赵兴国回忆过往仍然语气充满自豪。他原是新都氮肥厂副厂长,现在是香港上市公司成都玖源化工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1999年7月,在先前连续6年亏损加上1997年间连续发生两次安全生产事故的背景下,新都氮肥厂这个老牌国企经过资产重组,被港资公司玖源收购。
三个改革意见
1978年,经过近4年的发展,新都氮肥厂已开展了3次技改扩建。但同全国所有大中型企业一样,其时它完全按照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材料由国家供、产品由国家分、技改由国家定、盈亏由国家负、工资由国家发。
为了给企业松松“五花大绑”,进一步解放生产力,逐步克服“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弊病,四川决定自上而下“革自己的命”。
除了新都氮肥厂,试点企业还包括重庆钢铁公司、宁江机床厂、四川化工厂等。
这一试点得到了时任省财政厅厅长田纪云等的支持。
赵兴国16岁“接替父亲的班”进了氮肥厂,作为厂“第一个”学徒工,懵懵懂懂的他还不了解试点的深远意义。
在明确了试点目的后,借着当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东风,3个月后,四川将试点企业从6家扩大到了100家,并首次提出具体改革意见。
第一个改革意见,叫《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外界普遍称其为“十四条”——明确试点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条件下,有权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或企业基金,另外有计划外生产权、部分产品销售权等。
然而,到1979年11月27日下午省委领导来新都检查工作时,新都氮肥厂又面临另一种“困惑”:因不能“私自处理国家计划产品”,大部分产品只能躲在仓库睡大觉,而外面需要产品的,急死也搞不到。
在新都档案馆,记者找到了一份由县委办公室于1979年12月5日整理的手抄文件。文件描述了县委书记黄义元11月27日向省委汇报请示的各种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新都县化肥过剩可不可以卖给省外,后者当场明确表示:“可以”。
第一个改革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曝露出其他问题,也让人觉得企业的权、责、利仍然没有很好统一起来。比如试点企业可提取职工工资总额8-12%作为奖励基金,这必然会促使企业增多人员,加大工资总额;再比如按计划利润和超计划利润提留企业基金,这肯定也会促使企业同国家讨价还价,压低计划利润数,以便多提超计划利润提成等。
随后一个月不到,1979年12月22日,四川又出台了第二个改革意见——《关于进一步抓好地方工业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外界普遍称其为“十二条”——除了提出企业要挖潜、革新、改造,还指出企业基金的提留改为“全额利润分成”。
1980年2月,四川又出台了第三个改革意见——《关于在地方工业企业中进行国家征税,自负盈亏试点的意见》,外界普遍称其为“二十条”。
如果说前面两个改革意见分别是“小扩权”、“中扩权”,那么“二十条”可谓“大扩权”——规定从1980年起试点企业不再向国家上缴利润,国家对企业征收三种税:工商税、固定资产税、所得税。各企业按不同的所得税率交纳,所得税的税率,一定三年不变。
一系列改革政策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1980年,新都氮肥厂产合成铵、碳酸氢铵实物量创投产以来最高水平”,赵兴国告诉记者,特别是1981年在天然气用量比上年减少23%、产量减少17%的不利情况下,利润总额却增长1%,实现了减产增收。
“休克鱼”复苏
让赵兴国们直接感受到试点改革冲击的,其实是在1982年前后。
1982年5月,新都氮肥厂制订了以节能增收为重点的纵向考核、横向协作的经济责任制——厂部对县工交委承包产值、产量、利润等8大经济指标,对下将8大指标分解为64项指标承包给各车间组室和专业组,再由车间组室、专业组把64条指标分解为近1000条小指标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职工。考核的办法为百分制。而在此之前,氮肥厂实行的是“三条龙”(化工车间、石灰窑、设备管理)联产联责经济责任制。
如此一来,连做饭的厨师们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1982年,新都氮肥厂上缴国库83.3万元,上缴县财政86.7万元,分别比1981年增长15.4%、42%,而企业分成78万元,则比上年增长了137%。
但1983年“利改税”实行后,情况又出现了新的变化。
为此,县工业交通总公司一方面提醒企业留成将随之减少,另一方面希望企业改变过去主要靠数量增长的办法,向产品结构调整和换代要效益。在1983年的数据基础上,新都县氮肥厂与县工交局签署了产值四年翻番的经济承包责任书,“从84年起,每年递增5%以上的超利部分,由县财政返还超利部分的70%给企业,一定四年不变”。
为更好促进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新都规定凡是向局承包了翻番任务的企业,从1985年元月起,企业工人实现岗位津贴,干部实现职务津贴。据记者了解,氮肥厂每月发给厂长、书记职务津贴35元,副职30元。这个职务津贴在新都大部分企业中属于最高,普遍是正职10元、副职8元。在完成承包指标后,根据超指标幅度,职务津贴标准分别再增加一个梯级。但是完不成对局的承包指标,则应该全部退回当年领取的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
更大的“诱惑”是送给了企业厂长、书记个人。新都承诺,氮肥厂1985年利润达到380万元,厂长、书记各奖现金6000元;但对完不成承包计划的企业,厂长、书记差一扣二,做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982年,新都氮肥厂有职工477人。到1985年,职工达到826人。三年时间,人数增加近了一倍。赵兴国告诉记者,1985年开始,氮肥厂危机显现,“当年,全国化肥滞销,许多厂家关停并转,勉强能够生存下来的厂家也困难重重。原燃材料紧俏,价格上涨,千方百计搞回来,生产出的产品却卖不出去,新都氮肥厂出现积压”。
那是一段痛苦“挣扎期”的开始。
在市场经济越掀越大的浪潮里,新都氮肥厂就像一叶扁舟,浮沉不定。虽然产品结构还算比较合理,销售网络也比较健全,问题就出在不按市场规律办事的旧有管理模式上。赵兴国印象最深的是,那段时间每天工作就是敲碎结成“饼干”的化肥。
截止至1999年被玖源收购前,新都氮肥厂职工数已达1200名,“职工多,干部也多,人浮于事,很多人没有安心工作,相反都想从企业捞点油水”,赵兴国叹了一口气,“总资产虽有1.66亿元,但总负债近1.9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119%”。
有人说氮肥厂要破产了,也有人看出问题症结,认为氮肥厂成了一条“休克鱼”——事实上,在被玖源收购的当年年底,新都氮肥厂就实现了超百万利润。
2007年,成都玖源化工实现总产值3.6亿元,外销产品27.65万吨,创出了继2005年以来的又一次历史新高,其中合成氨产品达到8.23万吨。
34年来,县属小氮肥厂已长成了一个大中型化工企业。
“准备献了青春再献终生”的赵兴国告诉记者,自己年薪现虽已超过十万,但与同行同位的人相比,他觉得并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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