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民事裁定,宣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华夏证券在1992年至1999年期间,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57亿余元,用于违规自营,造成亏损。在2000年至2004年间,又通过借债的方式弥补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及其利息。2005年12月15日,华夏证券的证券许可业务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并委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清算组。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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