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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牛娟娟
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正在考验着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应对百年不遇的特大金融危机,如何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引人深思。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并指出要“坚持推进金融创新和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多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防范金融风险与鼓励金融创新的关系提出要求,这对加强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发展和壮大金融服务业,积极助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表示,这反映出政府在发挥金融保增长作用的同时,仍然强调金融监管。“没有监管的创新是可怕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对记者表示,次贷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机构不受制约、不负责任的金融创新;在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上,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应当“如影相随”。
众所周知,金融监管是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基石,金融创新和监管是辩证统一的。金融监管保证着金融创新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从而使创新成为金融发展的持续动力。监管过严会抑制金融创新与发展,监管不力又会放纵金融创新,产生类似的金融危机。日前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也表示,这次危机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创新的发展速度和复杂程度,应该和该国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和监管能力相适应,在金融创新的过程当中,金融监管不能缺失。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以及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然而,危机的产生并不能否认金融创新本身的意义和重要性。来自工行的业内人士也指出,并不可因为危机而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否定,创新产品本身没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出在对这些金融创新产品的过度运用,以及过松的监管、过松的质量评估、过松的信息披露要求上。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创新将是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主题。”丁志杰指出,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了冲击,也带来了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历史机遇。而在经济体制调整、结构转型的过程中,金融的重要作用将是不可忽视的——金融体制、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等各方面都应该通过创新来适应和满足经济体制调整的需要,这也是“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深刻含义。他进一步指出,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严重滞后于实体经济,我国的问题不是金融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因此,在强化金融监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符合我国长远战略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赵锡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我国目前还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时期,传统产业结构占据主导,金融服务相对于目前的经济结构还处于不充分阶段,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积极搞好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的情况下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使金融服务和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相适应。
那么,未来如何坚持推进金融创新和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专家指出,首先就是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能因为此次次贷危机而得出"不需要创新"的错误结论,近期《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出台,已经让人们看到了我们在加强创新上正在积极前进。下一阶段,国家还可能有更多切实支持金融创新的政策和法规出台,以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向前发展。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风险控制,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很多的金融创新是对管制的规避,或者发生在管制的盲区,这就对金融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指出,国际金融创新的方式和创新产品本身的设计是无可非议的,关键是创新的产品被错误使用或过度使用,通过跨市场运用,使得创新产品更为复杂,而相对于每个监管机构,其监管又都只是集中于某一市场、某一个"段",对整个产业链缺乏一个整体的把握,因而形成了一些监管空白。
因此,今后我国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推动其全过程的管理,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正确引导金融创新。此外,还应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建设,完善管理流程,强化市场的约束并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切实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