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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金融软环境 金融审判庭落户浦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7日 04:09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王玉婷

  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上海,尤其是金融机构齐集的浦东,正借用综合配套改革的机会进行创新,强化金融软环境的建设。13日,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在浦东法院成立。它目前负责包括证券、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商事案件,其收案标的额上限为5000万元。

  浦东法院丁寿兴院长解释说:“原有的专项合议庭审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建立统一有效的金融司法保障体系、加快金融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运行的迫切需要。”他特别强调了“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全球性‘金融海啸’”的背景。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也说,这个危机给浦东的启示就在于:金融越开放,就越需要创新,越需要加强监管,越需要法治保障。金融庭顾权法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受危机影响,目前受理借贷、委托理财案件的数量已经增多,今后可能还会有一些“应运而生”的新型案件出现。

  据了解,浦东法院早在1999年3月就成立了审理借款、票据、股票等各类金融纠纷的金融庭,2001年底又被撤并到“民二庭”。但近年来,浦东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迅速增多,涉案标的额不断提高。200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5603件,涉案标的总金额达16.55亿元,在上海基层法院收案总数中占四分之一强。于是,在2007年初,浦东法院在民二庭内设立了金融民商事案件的专项审判合议庭,颇有成效。

  浦东法院金融庭副庭长林晓君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金融庭目前有7名法官,今后审案会充分利用专家库,让金融领域的专家成为人民陪审员,提高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我们会邀请上海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的相关专家,甚至也会与其他部门共享专家库源。”

  除此之外,丁寿兴还说,将建立金融案件的快速立、审、执通道,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同时尝试成立专门的金融案件执行小组,提高办理金融执行案件的专业化水平。他还特别强调,今后还会考虑逐步扩大金融审判庭的收案范围,将涉外金融商事案件也纳入金融审判庭审理范围,将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会考虑将金融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一并归由金融审判庭审理。目前,浦东的知识产权案件则是这样“三审合一”,被称为“浦东模式”。

  金融庭成立后,浦东法院会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还会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审判情况,通过金融案件数据统计和案例分析,对金融机构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此外,法院还将及时调查金融案件动态情况、研究金融审判新情况、新问题,并对当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形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和对策;还会开展前瞻性调研,为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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