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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名称: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西街2号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维昌
经营范围: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注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承诺事项。
三、控股股东的责任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将严格遵守上述追加承诺,不违反承诺减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除履行上述追加承诺外,顺鑫集团将继续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其他承诺。顺鑫集团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将履行相应违约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控股股东追加承诺的披露工作,并及时监督和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控股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