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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澧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这是《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语。
这句话可以如此理解。要维持一个幸福的家庭,需要满足许多条件,假设从A到Z有26个。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家庭就可能是不幸的。
所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它们都要满足所有26个条件,必然有大量相近之处;而不幸的家庭,或是A条件未满足,或是B条件未满足,或是X和Y两条件同时未满足,或是I、J、K三个条件都不能满足: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不幸组合,因此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让我们作点计算,看看托尔斯泰的直觉何等天才。仍然假设幸福的家庭需要满足26个条件,至少一个条件遭到破坏的组合,如果你学过高中代数,就知道其总数是的26次方(严格地讲,其中还包括没有条件被破坏的单个组合,即幸福家庭这一特例)。
调出电脑的计算器,鼠标吱吱叫,就得到精确答数67108864。六千万啊!不幸的家庭确实各有各的不幸。
上面的计算或许精确过了头,但它衬托出了托翁那个观察背后的最有意思的规律——成为不幸家庭的可能性,按幸福家庭必须满足的条件数目而指数增长得惊人。
大家都说女博士嫁人难。假设我们的生活仍然比较简单,女博士和聪明男人之间,只需磨合性格、卫生习惯、性生活、收入安排和婆媳关系五个条件。
表面上看,男的即使笨一点,学位又低,好像只是增加了男方心理上的安全感、某些沟通困难和外界舆论这三个条件。不幸的可能性增加了多少呢?不是简单增加了三种,因为这些条件之间是有联系的。
比如,本来是单纯的婆媳关系,现在可能变为“你自以为学历高,看不起我,所以对我母亲一点不尊重”,触及男方的心理安全感;或者,外界不良舆论暂时扭曲了一方性格。
如果我们计算所有的组合,不幸的可能性立即从30(2的5次方为32)暴升到250(2的8次方为256)。这就是指数增长的厉害。
在现今的商业社会,生活很复杂,人很个性化,价值观相差很大。如果夫妻间要匹配的条件多到二十来个,又缺乏宗教、法律等强有力的外部约束,那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传统婚姻的消亡,就几乎不可避免——因为不幸的可能组合太多了。
如此说来,似乎让人觉得有点沮丧,有点消极。其实,按唯物辩证法,人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如今不提阶级斗争了,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就成了男女关系。对自己最重要的关系,不管有什么问题,人在实践中一定会找出解决的办法,至少会把旧问题改造成新的问题。
据说现在大学女生的口号是“不嫁二十岁的期货,要嫁四十岁的现货”,“包一个老头子,少奋斗半辈子”,等等。
以这样的标准,婚姻的条件,似乎只剩一个钱字,依了这个标准,从此幸福的家庭就会多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