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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获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 00:01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范思立7月29日北京报道 今天,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了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国务院日前批准了中央编制办拟订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这标志着新组建的能源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开始运行。

   据悉,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9个司,编制112人。国家能源局单设党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兼任党组书记。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划入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以及原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等。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中,还明确了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的职责分工,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关于能源价格的管理,“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

   国家能源局还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重大问题,是中国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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