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唐福勇北京报道 7月25日,中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面建成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会上宣布了获得中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欧元、日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银行为美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港币代理结算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和瑞士法郎代理结算银行。各代理结算银行任期分别为3年,自开通相关币种业务之日起。
此前,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境内相关交易引起的银行间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主要通过境外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同城外币清算系统进行,最终结算完成时间1-3天不等。
新建成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我国第一个支持多币种运行的全国性银行间外币实时全额结算系统,为我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币清算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与其他支付系统相比,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支持美元、港币、日元、欧元、澳大利亚元、加元、英镑和瑞士法郎8个币种的支付与结算。二是采用“Y”型信息流结构。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对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的支付指令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由代理结算银行负责对支付指令进行结算。三是采用“一点接入,一个账户”架构。银行以法人或境内管理行为单位“一点”接入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相应币种只需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参与者对其行内业务系统发起行或接收行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四是采用市场化、自愿的加入原则。五是参照国际标准和惯例对支付流程、系统风险等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