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金信信托原董事长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09:5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冯一萌)喧嚣一时,有着“江南第一猛庄”之称的金信信托案,终于在7月14日谢幕。昨日,记者获悉,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主犯葛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40万元。

  中国信托第一案主犯已全部获刑

  除对主犯葛政宣判外,另两名同案被告,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朱新民,因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通和投资副总经理朱旗,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通和投资为金信信托实际控制人,朱新民、朱旗二人长期受命于葛政。

  知情人士透露,葛政个人在此案中涉及资金50多亿元。昨日,一法律界人士分析,职务侵占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都不高,按葛政的涉案金额来说,职务侵占罪量刑幅度为5年—15年,非法吸存罪为3年—10年,葛政两罪并罚,判刑约在8年—15年之间,葛政一审获刑6年较轻。

  金信信托案此前牵涉出数位政府官员,包括金华市原副市长、财政局局长卢福禄,中国人民银行金华中心支行原行长、后任浙江省农信联社副主任的周才康,以及金华国税局干部曹云录,三人此前分别获刑。

  金信信托案审判持续半年之久

  作为“金信信托案”的主角,葛政的审判持续了半年之久。2007年12月12日上午,葛政案一审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记者了解到,金信信托前身为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并因其在股票二级市场上的凶悍操作手法,被称为“江南第一猛庄”。

  金信信托的基本操作手法是,由金华信托从国债委托理财中回购国债,套取现金,再利用这些资金投入证券市场进行股票交易。上述协议若到期后,金华信托不论该理财资金是否盈利,均按承诺和“资金权益凭证”支付委托人本金及相应的收益。

  因曾经参与多只股票的二级市场炒作,金信信托出现大量的投资亏损,为维持资金运转不断发行新的信托产品以借新还旧,同时还向数家银行拆解资金约十亿元,最终资金链断裂,于2005年12月30日被停业整顿,当时亏损已高达56亿元。

  去年,金信信托持有的博时基金48%股权被招商证券以63.2亿元(约每股130元)拍得,爆出了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的最高价。

  此次拍卖后,金信信托的全部债务得以偿清,且所有者权益也基本得以保全。

  2008年1月15日,在经过整整两年的停业整顿期后,金信信托终于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法律程序,由金华市中级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