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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02:28 中华工商时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日前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上,上海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应勇与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高院分管领导与部门领导层层签订了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已是上海高院连续第11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春节后抓的首要工作。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司法廉洁、司法公正与司法公信度的关系,处理好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处理好法律、党性原则与人情、亲情的关系,做到公正司法,切实筑起规章制度防线,注重抓早、抓小、抓紧、抓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学法有成,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良好形象,尤其要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违反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审判、执行、司法委托中介及基建工程建设等工作;不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本人的影响干预审判、执行等工作,谋取利益;不准为当事人和律师打听案件、说情、通关系、泄露审判秘密;不准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辩护人的宴请、礼金、礼品及安排的其他活动;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参与赌博、酒后驾车。 (15D5) 记者: 【记者李刚通讯员高远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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