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外企热拥《反垄断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08:39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沈衍琪)“反垄断法的出台是中国法律体系发展进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刻。”《反垄断法》30日刚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吉莫曼就在第一时间代表商会2000多家会员企业对该法案表示欢迎。另一大国际在华商会——中国欧盟商会方面也指出,《反垄断法》有望像《欧盟竞争法》一样,成为促进经济繁荣的强大动力。

  自1994年就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反垄断法》已经酝酿13年之久,在最终出炉的法律中,首次对三种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同时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作出规定,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法律中也明确提出将予以审查。

  

商务部对外经济贸易研究院专家表示,国际上反垄断法通常包括三大制度,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我国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

  事实上,在反垄断法的征集意见和起草过程中,国际组织和在华商会都曾多次建言献策。“在过去七年中,中美商会组织会员多次应中国政府之邀,针对反垄断法草案提供书面意见与建议。我们对此深表荣幸。”昨日,吉莫曼对记者表示,中国美国商会欣赏中国政府在制定其竞争政策时乐于参考外国的经验与视角。

  “限制垄断行为将提升经济效率,并增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防范,使中国消费者从中受益,获得更多的消费选择和更实惠的价格。”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盛赞《反垄断法》的同时,也表示期待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能构建一个透明一致的法律框架,经营者可以据此检视自己的企业是否存在涉及垄断的行为。

  而《反垄断法》中首次规定,外资并购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则成为了法律出台后在华外企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定义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希望能进一步阐明这一规定将如何应用。”中国欧盟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RJ177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