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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单将“变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5:48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负责人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表示,除按规定免征车船税的车辆以外,在购买交强险时,应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缴纳车船税;已经缴纳的,要提供相关的完税证明。 今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车船税这一税种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从今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开具的交强险保单,将包含机动车车船税的完税信息。因此,启用还不到一年的交强险保单也将“变脸”,近日,中国保监会已经下发了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Z 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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