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限制放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3:42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新股上市首日均无价格涨跌幅限制,但对于上市首日开盘前的10分钟集合竞价却有限制。如今,上交所将这一限制由50%~200%调整到了50%~900%,有分析师认为,这在客观上可能会对新股上市首日巨额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按照原来的规定,在集中竞价时段内,买方和卖方可报出自己的价位,由交易所进行撮合交易,并最终产生当天的开盘价,其中,上交所规定,买方和卖方的报价,必须在发行价的50%~200%,超过这个范围的报价均视为无效。如今,这一限制的范围被放宽到了900%。 “也就是说,在集合竞价阶段,报价最高可达发行价的9倍,比原来高了许多。”九鼎德盛资深分析师肖玉航认为,这在客观上对于目前常见的股票上市首日巨额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肖玉航表示,在国外,新股上市首日涨幅一般不超过20%,但在国内,新股上市首日涨幅翻番却很常见,这是中国股市不规范的一种表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