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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将改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5:40 深圳商报

  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接听“民心桥”热线时表示

  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将改观

  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傅伦为

  【本报讯】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黄昨日在深圳广播电台接听“民心桥”热线时表示,我市将逐步取消现行住房体制中针对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体制性限制,使非户籍常住人口可以适当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一样的住房保障待遇,包括可以租住标准适当的公共租赁住房等。

  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近30平米

  黄说,到2005年底,我市常住人口827.75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29.8平方米。其中户籍人口(不含原村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2平方米。但个人之间住房面积差距较大,总体上我市人均住房水平已领先国内其他城市,并接近欧美发达国家的居住水平。

  调控需要时间才能发挥效应

  

房价是市民十分关心的热点话题。黄表示,近年来我市房价上涨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供求关系的矛盾,尤其是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

  一年多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调整住房供应总量和结构着手,稳定住房价格。去年下半年以来,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当然,任何调控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最终发挥效应。

  改善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条件

  黄表示,下一步

房地产宏观调控会继续加强,主要是以住房保障为重点,构建科学的住房体系,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广大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奉献密不可分,但目前相当一部分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居住水平低下,居住情况复杂。改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住房条件,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国土房产局正在研究制订改善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条件的具体政策。政策的主要思路是加大住房市场调控力度,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逐步取消现行住房体制中针对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体制性障碍,使非户籍常住人口可以适当享受一些与城市户籍人口一样的住房保障待遇,包括可以租住标准适当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住房问题纳入

城市规划体系,可在工业区配套安排、在市区分散布点、在郊区或卫星城镇集中安置一定数量的住房。并通过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强出租屋管理等办法,扩大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的租赁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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