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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维修“二金”拟合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5:40 深圳商报

  深圳房屋维修“二金”拟合一

  由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监管严防房屋维修金被挪用

  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

  【本报讯】目前我市房屋维修基金分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本体维修基金两种。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未来深圳的房屋维修“二金”将合二为一。据了解,正在修订之中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提出了这一思路,合二为一之后将由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监管使用。

  按照相关规定,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应由开发商缴纳,而本体

维修基金则应由业主缴纳。但深圳目前的现实情况却是,由于监管手段、力量的缺乏,历史上遗留了大量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欠账没有缴纳。在这种情况下,住宅的日常修缮只能依靠业主缴纳的本体维修基金,而本体维修基金则由小区物业管理处代管,经常会被动用、挪用、虚报收支,个别物业公司甚至在离开小区后,将本体维修基金一卷了之。

  随着深圳房屋渐趋“老龄化”,这种制度困境引起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去年,政府出台了《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正式将追缴这笔开发商的欠款工作提上了日程。

  刚刚成立的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截至去年底,我市共计收缴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7.18亿元,预计未来还有不下数十亿的规模需要追缴。据了解,该管理中心未来将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取、追缴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管这笔基金的业务管理,另外还将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受和处理相关投诉。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期国土部门已经完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条例有一个很大的修改之处就是,虽然未来本体维修基金仍由业主缴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仍由开发商缴纳,但这“二金”将合二为一,统一由专用基金管理中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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