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支持Flash
|
|
|
|
村镇银行农民可做股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子公司试点工作开始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四川成为首批6个试点省份之一。昨日,四川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负责人透露,目前已有10家银行业机构提出了投资意愿,愿意“上山下乡”。 村镇银行下月开建 据介绍,按照银监会要求,四川银监局已成立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2007年,四川准备选择5-10家进行试点。第一批试点从2007年2月上旬开始,选择3-6家分别进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子公司试点。村镇银行和贷款子公司拟于2-3月份落实发起人并开始筹建,力争7月份前挂牌开业。农村资金互助社拟于3月份开始启动,9月末结束。第二批试点从2007年10月份开始,再适当扩大3类机构试点范围。目前,已有10家银行业机构提出了投资意愿。 农民可做银行股东 至于哪些机构和自然人可以作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子公司的发起人和投资者,该负责人透露,根据文件,凡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发起设立或投资村镇银行,对发起人和投资人无地域性限制。村镇银行组织模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的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的自然人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入股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入股的农村小企业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应在入股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单个农民或单个农村小企业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不得超过其股金总额的10%。 贷款子公司是符合条件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独资子公司。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良资产率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记者董天刚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