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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车船税暂缓征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12:38 城市快报
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目前本市已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待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出具体征管办法、税额标准、减免税规定后再开始征收。据悉,今后缴纳车船税将不规定征期,很可能随车辆年检、交强险公司代收代缴等方式一并征收。 车船税将和交强险一并缴纳 我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在适用范围和税收性质、税目税额、减免税范围和征管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合并了两个税种,将现行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同时,《条例》将纳税人由原来的“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改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就是说即使自己不使用的车船同样必须缴税。《条例》为了保护环境,照顾低收入群体,将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列入减免税范围,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这一规定,将有效堵塞机动车车船税的征管漏洞。 以后可能多种渠道征收 按照新《条例》规定,客车年税额为每辆60元至660元;货车为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为按自重每吨24元至120元;摩托车为每辆36元至180元;船舶为每净吨3元至6元。以客车为例,年税额原来是每辆60元至320元,现在调整为60元至660元,下限不变,上限提高一倍多。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后车船税的征收方式可能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征收。对于大型的企事业单位车船比较集中的情况,税务部门可能会直接征收;而对于大多数的私家车,可能会在年检的时候由车管所代为征收;而保险公司未来也将是代收代缴的义务人,车主在缴纳交强险的时候就将一并缴纳车船税。 南开区地税局一位咨询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本市已经暂缓征收车船税,但是对于一些目前着急缴纳车船税的用户,他们仍然可以按照去年的标准缴纳,待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之后,再补齐少交的部分。 记者严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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