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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广”爱跟东盟做生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6: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6年,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进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比2005年飞速增长22.5倍 本报讯 记者姚志德、通讯员钟雁明报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加快,新《外贸法》使中国公民可用个人名义从事外贸经营,在这两大政策推动下,广东个体户与东南亚做生意热潮涌动。记者从广州海关获悉,2006年,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进出口额突破1亿美元大关,达到1.5亿美元,比2005年飞速增长22.5倍。 生意在壮大 淘金潮此起彼伏 广东个体工商户从事与东盟外贸进出口生意,始于新《外贸法》实施的2004年,当年进出口额仅为29.4万美元,2005年迅速增至641.6万美元,增幅21.8倍;去年进出口额已迅速突破1亿美元。据统计,去年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出口1.4亿美元,高速增长22倍;自东盟进口676.3万美元,增幅高达46.7倍。 来自海关的数据显示,2004年,广东实际从事与东盟外贸进出口的个体工商户仅有8家,至2005年增至71家,去年则出现集体“井喷”之势,参与家数已突破千户,达到1451户。 虽说是个体户,但在频繁的进出口生意中不断壮大,其实力不可小觑。2004年,广东对东盟进出口额超过10万美元的个体户只有1户;2006年,这一数字已经变成342家,更出现了13家进出口实绩超过百万美元的“个体大户”,最大一家进出口额已达547.5万美元。 生意品种多 个体户生命力强 开拓东盟市场,广东个体户显示了强劲的生命力。最重要的证明是进出口品种不断增多。2006年,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进出口已涉及海关8位商品编码的商品1761种,比上年同期增加1487种。服装及衣着附件是目前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出口的最大宗商品,去年对东盟出口5038.1万美元,增幅高达23.9倍;此外,塑料制品、玻璃制品、蔬菜、鞋类分别对东盟出口824万美元、347万美元、301万美元和208万美元,增幅均超过13倍。令人兴奋的是,机电产品也成为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出口新的增长点,2006年对东盟出口额达3131万美元,迅猛增长21.7倍,占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出口总额的21.7%。 如今,广东个体户足迹遍布东盟10个国家,其中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菲律宾是最重要的生意场,2006年分别对以上3国出口4544.5万美元、2685.1万美元和2243.1万美元,分别增长50.3倍、10.6倍和12倍,以上3国占广东个体工商户对东盟出口总额的65.8%。 制约因素多 发财要过多道坎 海关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广东个体工商户在东盟市场闯出了一片天地,但由于制约因素不少,要进一步做大生意,还要跨过多道坎——— 首先是个体户难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或者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该规定对于个人外贸经营者来说是个较难逾越的门槛,个体户如认定不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就意味着无法办理出口退税。虽然后来该规定有所松动,但门槛依旧很高,一般个体工商户难以享受到国家出口退税带来的好处。 此外,个体户经营外贸的种类也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国家规定某些品种需经商务部和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经营,如进口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原油、成品油、化肥、棉花;出口茶、大米、玉米、大豆、钨及钨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丝、棉花及棉制品等。个体工商户即使找到了机会,也难以跟东南亚做这类生意。 有外贸人士表示,个体户做外贸生意,承担风险能力弱是其先天的劣势。外贸业务涉及买卖、运输、保险、国际结算和海关、检验检疫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稍有疏漏都可能满盘皆输。在信用、商业、汇兑、运输、价格、政治等各类风险面前,个人做外贸资金实力有限,抵御风险能力偏弱。更为艰难的是,以个人从事外贸必须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意味着无限风险,一不留神就可能倾家荡产。 海关表示,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广东个体户应重视东盟客户资信调查,多了解国际贸易规则、法律,多利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转移商业、经营风险。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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