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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首次为航空公司评“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 08:2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李英辉)记者从昨天结束的全国民航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民航总局首次为航空公司颁发了飞行安全纪录奖。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航空公司连续安全飞行100万小时,将被授予“飞行安全一星奖”,安全飞行纪录每增加100万小时增加一颗星。连续安全飞行1000万小时将被授予“飞行安全蓝天钻石奖”。航空公司如果发生事故,安全飞行纪录则自动归零,重新算起。此次,南方航空以连续安全飞行365万小时的纪录获得“飞行安全三星奖”,国航获得了“飞行安全二星奖”。 记者:李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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