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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游客将获行程单 旅行社违规最高罚20万港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14:15 中国新闻网
香港旅游业议会通过新的接待规定,接待入境团的旅行社须向旅客派发行程表,订明行程、住宿及购物等细节安排。中新社发 宋吉河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香港旅游业议会通过新的接待规定,接待入境团的旅行社须向旅客派发行程表,订明行程、住宿及购物等细节安排,不执行的违规旅行社将会被罚款5万至20万港元,此规定将在春节前实施。 据了解,香港旅游业议会去年接到入境旅客投诉共714宗,同比增长25%,其中绝大多数是针对地接旅行社“行程不清”、“强制购物”的投诉。针对这种情况,香港旅游业议会理事会通过这项新规定,旅行团抵港后,地接社导游必须向旅行团成员派发行程表,以使游客提前清楚在港行程、住宿和购物等细节。香港旅游业议会还要求,行程表上必须标明旅客可以自由购物,并提醒旅客享有“14天购物保障”的权利。 香港方面旅行社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只是听到这一消息,还没有接到旅游业议会的具体通知。中青旅出境旅游公司港澳部余经理表示,对于一些品质有保证的旅行社,香港方面的地接社需要按照北京旅行社制定的行程带游客游览,如果多带游客购物或者减少景点游览,需要全体游客的书面同意,否则游客有权要求赔偿,北京方面旅行社也会追究香港地接社责任。(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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