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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国企机制创新亟须新突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23:30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邵昌平报道 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实施已有3年时间,效果到底如何?去年12月1日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3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在会上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迈出了坚实步伐。 政策扶植成果显著 2003年10月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为标志振兴东北的战略开始启动。2004年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相继实施——率先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实行全部免征农业税政策补贴达240亿元;在东三省推开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率先在东北三省8个行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截至2005年底东北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先后两次剥离不良资产共计3110亿元……2003年和2004年,国家实施了二批共297个项目、总投资达1089亿元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国债资金,118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和63项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专项(第一批)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 实施振兴战略以来,东北三省体制机制创新步入快车道,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06年9月底,黑龙江省三年累计完成改制企业3107户,占应改制企业的89.6%。吉林省列入攻坚计划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全面完成。辽宁省70%以上的国有大型工业企业,95%的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完成改制。 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2005年,辽、吉、黑三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3320亿元、1231亿元、19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23.3%和28.8%。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偏高的局面有所改变。2005年,辽、吉、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3%、74%和69%,比2002年分别下降了11、4和19个百分点。 哈市国资委巧解债务链 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每个城市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关键的就是花心思找办法,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 哈尔滨市国资委巧用政策,首创“债权债务对冲”办法,对全市1600多户国企进行清产核资,没有动用一分钱,轻巧化解了企业间的“债务链”。 2004年,全面铺开的哈尔滨国企改革遇到了一个大问题,国资部门在对首批64户企业开展清产核资时发现,核销的坏账损失为19.8亿元,而债务方收回的负债潜盈却仅为9.7亿元,即同属国字号的“债主”甲方借出的19.8亿元被核销了,可借钱的乙方账上体现借款只有9.7亿元,10多亿元的国资无从查对或流失。 全市乃至全国国企间普遍存在的这一现象,原因是利益驱动下债权方多报损失,债务方少报或不报潜盈。哈尔滨市国资委大胆设想出一个领业界先河的“国有企业往来款项对等清理办法”,即债权方应收款项被核销时,对应的债务方要将同一笔款项作为企业潜盈收回,转做国有资本金。 哈尔滨国资委这一绝佳创意为全国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经典范例。最关键的是为国有资产筑起了一道安全的防护墙。 吉林炭素集团改制效果初显 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头戏,吉林国企改制效果开始显现。 2006年初,吉林炭素集团和中钢集团进行了重组,引进的资金、技术给老企业带来了“及时雨”,先进的管理方式又让老炭素人喝了一碗“醒酒汤”。 张保龙原来是老企业的一名车间生产段长,但在改革中,段长这一职务被取消,他直接降为班长。“以前当段长的时候,我只负责压型这一个流程,现在做班长,我却要负责填料、锻烧、压型三个流程,职务降了,管的面却更大了。” 原来,这是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压缩管理层,而采取的“扁平”管理方式。现在,企业的管理层已由150人变为100人,车间主任直接管到生产班长,管理流程更加畅通,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了两倍。 现在,中钢、吉炭集团管理层削减了1/3,利润总额却同比增长了2/3。引来的资金,学来的先进经验给吉林省改制后的企业发展注入了加速剂。在吉林省的2767户改制企业中,重组后月均销售收入比改制前平均增长32.7%,比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出25.1个百分点,盘活存量资产277亿。过去,吉林省的汽车、石化产业占据了全省工业的半壁江山,但如今,油页岩综合开发、白城风电、大成玉米化工醇等一大批优势特色支柱产业群即将浮出水面。存量的盘活,使得吉林工业春色满园。 机制不活制约国企发展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在《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体制机制创新和思想观念转变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目前,尽管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但许多企业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民营经济仍然弱小。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机制不活。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也不容忽视。许多企业虽然进行了改制,但债务并没有化解。尽管国家对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在财力上给予了支持,但由于东北厂办大集体企业多,改制资金缺口很大,多数地方反映无力实施这项政策。 东北地区经济振兴战略与政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魏后凯认为:为启动东北经济振兴战略,国家在项目投资方面给予相应支持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观念、体制和机制不改变,这些项目所发挥的作用将受到很大限制。 国有企业机制不活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政府对企业行政干预过度,企业经营自主权受损;二是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代理人对企业经营监控不力,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改制以前主要是前一种情况,在改制过程中却出现了后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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