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面对罚单 “春秋”欲我行我素 “一元机票” 醉翁之意何在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9:00 解放日报
据悉,此前春秋航空仿效国外廉价航空的做法,在其上海-济南航线上推出1元机票吸引客源。从11月30日至12月10日,春秋航空在上海-济南航班上投放了400多张1元机票,占到航班总座位数的10%左右。据称,这些1元机票在短短3天内就被抢购一空。日前,济南市物价局以“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因没有执行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济南至上海机票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为由,对其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处罚,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磊表示,无论是三大航空集团、地方航空公司还是民营航空,在淡季推出低折扣票现象非常普遍,春秋航空既不是第一家,更不是唯一一家以低于4.5折销售机票的航空公司,所以接到这样的处罚实在有些“冤枉”。当被问及今后在新航线上是否还会有类似“1元机票”的优惠措施时,张磊明确回复:“低价政策是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不会轻易让步。” “一元机票”是不是真的违反了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记者昨天采访民航华东管理局相关人士了解到,根据2004年4月20日出台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国内航线的机票价格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5%,下浮不得超过45%,这就是所谓的“限折令”。民航华东管理局的新闻发言人表示,至今民航总局都没有下文撤销有关规定,也就是说“限折令”依旧有效。 那么春秋推出“一元机票”,究竟是谁得利了呢?知情人透露,要购得1元机票,这家航空公司设了重重门槛,如“仅限于上海、济南往返航线”、“仅在11月30日至12月10日期间出售”、“不超过机票总量的10%”以及“只能通过网上订票和支付”,等等。可见,消费者要真正享受到1元钱的超低价票,并不那么容易。 专家表示,这种“高门槛”的限制,表明“1元机票”不是成本价格问题,而是营销手段的问题,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价格作秀,实际无益于航空市场的有序竞争和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 张春海 摄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