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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摘要(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8:52 国家发改委网站
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三河三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松花江、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的水污染治理工程。 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增加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能力,使90%的现有电厂达标排放。 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建设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核与辐射安全工程加快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建设,解决高放射性废物永久处置问题。 铬渣污染治理对堆存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所有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 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 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环保投入作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和限期治理制度,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环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发展事务,认真履行环境国际公约。 (地区司环境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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