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四川首家外资银行将经营人民币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08:57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吴平华成都报道随着四川金融运行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对外资银行吸引力的不断增强,以“扩大开放与支持发展并举,扩大开放与严格监管并重”为原则,四川加快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力度。四川银监局近日透露,目前已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资银行递交了经营人民币业务和设立分行的申请,预计明年可取得人民币业务经营权。

  据四川银监局新闻发言人孔维文介绍,目前四川省的外资银行机构共有9家,其中营业机构7家,包括华侨银行、东亚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荷兰银行和大华银行,还有巴黎银行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的代表处。截至2006年11月,除荷兰银行和大华银行未统计外,资产总额已达25.4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9.1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2亿元人民币。

  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 “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大部分外资银行将选择向法人银行转制,以取得全面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权利。其中渣打、汇丰、荷兰、东亚等银行已明确表示将转制为法人银行,并正在筹办相关申请,新加坡华侨银行成都分行已于日前向四川银监局提出了经营人民币业务和设立支行的正式申请。

  据了解,目前四川外资银行60%的收入来自于中间业务和创新业务,中资银行90%的收入来自于贷款和存款的利差。这说明外资银行大多是混业经营——银行、保险、

证券、信托等综合服务,使他们可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商业服务和多样的金融产品。

  “中外银行良性竞争的最大受益者将是市民。”四川银监局负责人表示,外资银行良好的服务方式及

理财产品和工具的多样性,可以满足各种投资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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