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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将增“收废品”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13:10 法制晚报

  家电卖场将增“收废品”业务

  专家预计:2010年废旧家电回收率有望达到80%

  本报讯(记者 张楠)按照市发改委前天刚刚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规定,电器经销商等有责任回收旧家电,违规者最高罚款10万元。为此以苏宁为首的家电卖场宣布将在经营项目中增加“收废品”的新业务。

  昨天,在国家发改委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处的参与下,苏宁电器与北京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基地——华星环保签署协议,将在其各门店新增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采用“以旧换新”或是直接折价回收废旧家电的方法,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至华星环保进行集中处理。

  根据协议,从明年1月起北京苏宁按月将所收的废旧家电交与华星环保处置。

  华星环保副总经理王骏表示,目前北京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区正在兴建一个可年处理120万台废旧家电的处置中心,但处置中心没有固定的回收渠道是目前废旧家电处理工作的困难所在。

  对此专家指出,目前超过八成居民习惯将废旧家电卖给收废品的小贩,而不是送至专业处理机构。通过废旧家电处置中心和家电卖场的合作,2010年废旧家电的回收率有望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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