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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民工闫全成的艰难讨薪维权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徐谷明

  今年57岁的河北籍农民工闫全成最近一直感觉不是很好:去年因为讨薪而被包工头打伤的头部仍要靠大量“安乃近”、“脑宁”等药物止痛;其次,马拉松式“立案”申请至今还没有着落。

  “大兴区法院跑了3次,庞各庄法庭跑了80多次,去榆垡法庭3次,还跑了60多趟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跑了数趟劳动局等部门,一直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钱,但现在还没有立案。”闫全成无奈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2004年,闫全成和30多个河北老乡来北京打工,3年多时间过去了,但是他手头还有41756元欠款一直没有了结,“这几年的经历,虽然钱没拿到,但学了不少东西,像什么法律程序、法规等等,几乎成了半个讨薪专家了。”

  遭遇无良包工头

  “前年来北京找工作时,被包工头沈常青耽误了半个月,害得我们20个人错过了找工作的好时机。”当了几十年村干部的闫全成仍清晰地记得,2004年2月26日,沈常青在大兴黄村镇海子角小区承揽四栋楼油漆粉刷工程,在没有开工的情况下却谎称工地已开工,把他们带到远离工地数公里以外的丽园一工棚“库存”了16天。

  据了解,河南籍务工人员沈常青来北京务工已经有十几年了,由于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而借助北京鑫亿佳涂料粘合剂厂名义承揽业务。“因为他老是说他包了很多项目,只要在他手下干活,全年就不用到处找活了。”闫全成说,2004年3月,他和30多个老乡受雇于沈常清,与北京时代创意服饰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数栋厂房、宿舍楼改造中室外油漆粉刷工程。

  2004年6月中旬,沈常青在大兴团河新安里小区承接两栋油漆粉刷大包工程,并承诺让闫全成负责施工,最后商定闫全成清包南楼一栋七个单元,总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11元,共8万余元,并于6月2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因为半年多了,他从来没有结过一次账,几十个人没拿到一分钱,走了就等于白干,只能一直在他手下,等着工程完工结账。”闫全成告诉记者,这也是出于无奈,因为之前就有过包工头的几十个亲戚和老乡因为不满其“赖账”、“待遇低”以及“伙食差”,几天内就全离开了。

  闫全成多次找到沈常青讨要工钱,但结果都没有拿到一分钱,“直到12月23日他才同意算账,那次算了差不多一整天,还立下字据。但是后来他又不承认了。”

  记者从闫全成提供的一份材料得到如下信息:先后共计日工1368个,除吃外每人日工资为35元,应收款47880元;高空室外作业,每天每人补5元,共约400个工日,应补2000元;高空安落水管,用工18个,应收款720元;闫全成负责召集人员并参与管理,车费、电话费、生活费等开销,给予每工2元的经济补偿,应2700元,共计53300元。大兴区团河新安里小区25号楼工地清包工2个单元,除克扣3780元,还欠11000元。加上其他项目总计应付款97608元,包括零花钱、生活费、总共支款55852元,欠款41756元。

  对于闫全成所说的这些欠款,沈常青则对记者表示:“他们的工钱早就结完了,而且闫全成也没有在我这里干过什么活,这些所谓的‘欠款’都是闫全成为了个人私利瞎编的。我们都是按照账目来结账,好多账根本就没有听说过。”

  为了讨回工资,2004年2月5日,闫全成作为农民工代表向北京时代创意公司强行要债,“当时要回了20万元,公司经理还多次强调先把我们的工钱结了,但是沈常青当晚请了60多个人喝酒后,说好第二天结账,后来跑了。”闫全成介绍说,当时,几十个农民工还等着这些工钱过年呢。

  2005年,沈常青答应闫全成从老家回到北京就结账,在先后支付了6000元后,表示剩下的欠款在6月份结清。

  6月21日那天,当闫全成再次找到沈常青时,“他不但没有给一分钱,还打伤了我的头。后来有人报警他就跑了,现在我这个头还隔三差五地痛,经常要吃好多止痛药。”

  “后来一直找不到他了。找过那些工程发包方讨个说法,但是他们都说工钱给了包工头。”闫全成告诉记者,他为了讨要这些工钱,一直没有找工作,几个月内,在北京吃住用花了几千元。

  马拉松式立案

  闫全成告诉记者,在讨要工资无望的情况下,他于2005年10月13日找到位于丰台区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了解了具体案情后,工作站指派了徐玉领律师负责此案。

  10月24日,闫全成和徐律师在案发地庞各庄法庭要求立案,但遭到拒绝。闫全成说:“庭长康勇看完诉状后,说沈常青是河南人,他的涂料厂在黄村,这个案子应该转到河南或黄村法庭”。

  对于康勇的说法,徐律师则表示:“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劳资纠纷主要还是在庞各庄,案件一般应该在案发地审理。”

  在一直没有法庭消息的情况下,闫全成分别于11月4日和8日找到康勇,“他说他找不到沈常青,没有办法,要求我们找人,并再次要求我们把案件转到被告河南老家。”

  当闫全成提出,按照法律规定,工程的发包方也应负有责任时,康勇则说:“你们和时代创意没有关系,这些发包方说钱全给了沈常青,要立案就必须拿出时代创意和鑫亿佳涂料厂欠你们钱的证据来。”

  11月15日和17日,闫全成又两次来到庞各庄法庭,“按照北京高院文件说当天立案,5个工作日开庭,15个工作日裁决的规定,我的案子快一个月了,但是他们一直以找不到沈常青具体住址为由拒绝立案,之前他们已经按照我们给的地址去了沈常青的涂料厂,沈的电话也打通了。”

  后来闫全成又说:“文件上说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康勇则反驳说:“你们掏钱,我给登报。”

  为了找到沈常青,闫全成就住在大兴区。后来通过多方打听,11月20日在观音寺东南处找到了沈长清新搬的家。

  11月23日,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沈常青和其他五个包工头一同到了法庭。

  谈及当情况时,闫全成对记者说:“他们一口咬定不欠我们钱。法院要求我们农民工提供有效证据,使我们很为难,因为我们的日工资是多少,工资发放花名册、支款条、结账单都在沈常青手里。”

  因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春节过后的2006年1月11日,由于工作调动,周丽庭长负责接待了闫全成。周要求闫全成由原先的17个人诉讼改为以闫全成一个人名义诉讼。闫说:“她说我的诉讼请求不当,有的工地不属于庞各庄管辖,要求剔除。”

  对此,徐玉领说:“不能因为认定诉讼请求不当,审理时就不予支持。”

  2006年5月19日,闫全成的这个案子总算在庞各庄法庭立了案。但是,8月15日,闫又被通知,他的案子被转到榆垡法庭。

  9月7日,沈常青在接到传票后来到了榆垡法庭,开庭的结果使闫全成很苦恼:“那天沈常青称没有身份证,只有一本名为‘沈长青’的驾照,沈常青承认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后来法官告诉闫,由于名字的差异,还是先撤诉再以‘沈长青’为被告起诉。但是后来榆垡法庭又以管辖范围问题为由,拒绝了闫全成的再次立案请求。”

  9月8日,闫全成到黄村法庭要求立案,但因无法提供法院要求的被告沈常青在黄村常住一年的证明而放弃了。

  随后,闫全成先后去了大兴区法院和庞各庄法庭。闫全成告诉记者:“在庞各庄法庭,庭长要求我每个工地分别在一个法庭立案,并把不属于他们管辖的案件剔除。我就想不明白,同一案件在5月份的时候还可以立案,怎么现在就不符合条件呢?”

  “这些做法是不合理的,若是分别立案,诉讼周期和成本都是很大的。这样的话,很多农民工的讨薪,要么放弃要么采取极端办法,这对社会都是危险的。”徐律师说。

  后来,闫全成还是多次到大兴区法院。法院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告诉闫全成,可以到黄村法庭立案。

  12月10日,闫全成和徐律师一同去了黄村法庭,并留下了相关材料,他们在等待着几天后法庭的答复。

  农民工讨薪难题

  目前,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据了解,2005年成立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一年时间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4474件,其中欠薪咨询案件1545件,涉及农民工23517人。

  “欠薪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社会性难题。”长期负责闫全成讨薪案件的徐玉领律师分析说:“大部分欠薪官司都是和包工头有直接的关系,有的拿了钱不支付工钱,有的没有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无疑给农民工讨薪增加了不少麻烦。”

  据了解,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开始整顿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这一文件的出台,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在中国存在了几十年的“包工头”将退出历史舞台。

  然而,据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06年9月份编撰的一份《农民工欠薪案件研究报告》分析:包工头仍然大量存在,在工作站援助的1068个农民工中,929人是跟着包工头干活,所占比例87.0%,建筑行业则高达92.7%。

  近年来,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越来越系统、完备。但要真正施惠于农民工,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帮助,具体每个个案如何操作、落实更关键。

  徐律师对此表示,现在好多讨薪官司,由于各级部门对于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简单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办事,同时很多国家设置的“绿色通道”却并不公告,也不使用,使得很多农民工要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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