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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评论:贪官真的想做老百姓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9:00 南方网

  “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之一、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长姜德志日前在接受《检察日报》专访时,披露了贪官落马的一些内情,读来令人惊诧。比如说,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中银(香港)集团原总裁刘金宝在香港养的小狗,看病的医疗费竟然也可以拿到单位报销,尽管是偷偷摸摸进行的(相关报道见A03版)。

  惊诧之余,我们也读到了若干滑稽可笑的情节。如成克杰、慕绥新、刘金宝都曾对姜德志提出过:“能不能向中央反映一下,一分钱也不要了,什么官也不要了,到偏远地区盖个小房,做老百姓行不行?”对自己的行为认识何等轻描淡写!从前说贪官的两面性,是说他们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现在我们见识了另一种两面: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攫取不义之财的时候,他们的智商高得那么令人发指;而当他们等待正义审判的时候,他们的智商又是低得如此幼稚可笑。幼稚得居然丝毫没有罪行意识,以为以做老百姓作为“交换”条件,就可以把对人民欠下的孽债一笔勾销了。当然,他们可以产生如此简单的思维逻辑,但是也正如姜德志局长代表老百姓所正告他们的:“不行,你已经犯罪了,你必须为你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

  贪官要做老百姓,当然是可以的,连原本高高在上的末代皇帝、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最后也一样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普通公民呢。但这有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先要为自己的罪责付出相应的代价,自然而然地“转换”是不行的。这一点,贪官更不能例外,不过,那些走上了断头台的,自然就没有了机会。能不能做成老百姓,贪官根据自己的罪行程度当然是非常清楚的;其实,如果我们撕下他们的假面具之后不难发现,他们也并不是真的想要当老百姓,不过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试图蒙混过关罢了。不是吗?当成克杰和情妇疯狂地上演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二人转”之时,我们可曾听他说过要做老百姓?当慕绥新收受那些事后足可以开一个豪华商场的各种贿赂之时,我们可曾听他说过要做老百姓?当刘金宝为情人大慷国家之慨之时,谁又曾听说过他想做老百姓?上了审判台了,没办法了,把做老百姓当成自己后退的“底线”,对“老百姓”这一词汇构成了怎样的侮辱尚且不论,以淳朴善良为主流的老百姓队伍里,也会坚决排斥这样的人中败类。

  以前的报道也曾说过,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东窗事发后,多次乞求审讯人员:想当一个老百姓,做一个民间书法家。看起来,身败名裂之后想做老百姓,是贪官一种较为普遍的心理。民间有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道理人人都懂,但是往往一方面“秦人不暇自哀”,另一方面“后人哀之而不鉴之”。老百姓是最普通、最寻常的人,想做老百姓何尝不是一件最容易的事?但对官员而言,在位的时候心里如果能装着老百姓,他就可以在日后想做老百姓的时候做一个老百姓;而一俟走向老百姓的反面,成为贪官,别说做老百姓不成,什么都来不及了。这里面的辩证关系就是这么简单。(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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