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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业委会为何难产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9:34 金羊网-新快报
■叶花果 今年4月,广州市番禺区在全国首创社区工作站,派出社区专干,尝试通过行政力量介入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化解小区矛盾。但是,事过半年,尚无一个小区因社区工作站的进驻而成立业委会,社区专干工作举步维艰。(12月6日《新快报》) 这年头老百姓们活得越来越不容易。就从“住”的方面来说,很多人狠着心掏尽腰包,又咬着牙在银行按揭了N年,才在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原本还天真地以为,住进新房子以后,就可以安身立命,安居乐业,“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谁料想,却从此迈上了与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维权的万里长征路。 在业主们的面前,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习惯性地表现出傲慢与蛮横,他们手头掌握着物业资料、业主交纳的各种管理费和公共收益、物业管理权和保安队伍等,动辄就会对业主施行断水断电甚至更可怕的“杀手锏”。业主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权益,不惜以卵击石,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抗。在这场“持久战”中,一个存在与理想中的组织———维护业主权利、协调业主与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关系的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便呼之欲出。 但在现实中令人尴尬的是,业委会的诞生往往困难重重。有数据显示,目前广州有八成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至于业委会的性质,至今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说法:它既不是物业管理的自治群众组织———未能到民政部门报批,又不是物权经营公司———未能到工商部门报批,更不是政府机构———无政府有关机构的行政任命,其“三不是”身份,注定不能使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依法得到有序的解决。 早在今年的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将“业委会”推上议程,呼吁为业委会立法,确立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政府站出来,发挥服务功能,关注业委会的建设,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如今,在全国首创的社区工作站,虽然历经半年努力,却并没因其进驻而成立一个业委会。以至于社区专干不得不“恳请政府各级领导重视,尽早介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小区成立业委会”。其言恳切,其事迫切! 小区是城市的细胞。小区没有业委会是业主维权难的一个最大障碍。业委会的缺失,使得小区单个业主丧失对捍卫公共权益的“话语权”。虽然业委会不是万能的,但是事实证明,有总比没有的好。在当前,健全各种公民自治组织,是我们建设“公民社会”的关键一环。其中,落实包括住宅小区业委会在内的社会自治,就是实行公民自治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如果连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都搞不好,怎么可能建设一个和谐、高效的公民社会呢?既然如此,有关部门还等什么?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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