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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卖药加价封死上限(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8:13 城市快报

  

管理部门这次要彻底挤干药价水分摄影杜建雄昨天,市物价局、财政局等八个政府部门共同发布了本市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从今年12月10日开始,调整本市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加价率。

  据介绍,此次调整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加价率,涉及本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知要求这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应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中药饮片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其中,实际购进价指的是扣除各种折扣和折让后的价格。要求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应以最小零售包装为单位顺加计算零售价格,尾零取舍按照“四舍五入”,10元以下保留到分,10元及以上保留到角。通知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此外,本市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部署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今后将通过建立医疗器械价格监测制度,定期公布重点品种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价格。对流通差价过大、中间环节盈利过多、价格虚高的,要依法采取限制流通环节加价率等措施,降低医疗器械销售价格水平。

记者刘连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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