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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进场费换马甲 超市收费一分没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7:57 沈阳网-沈阳今报

  

商品进超市钱没省下。11月15日,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身处弱势的供应商给予了许多政策支持,比如取消进店费、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账期不超过60天等。

  换了马甲别人就不认识了?虽然《办法》已实施半个多月,但许多超市还是各种费用照收,就连最敏感的进场费也被换了行头,重新上岗。

  震慑 3万罚款威慑力不够

  实际上,零售商修改合同条款,供应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绝大部分人敢怒不敢言,加上《办法》中规定的处罚过轻,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也有供应商认为,《办法》实施由哪些部门来管理也不太明确。河北某商贸公司沈阳办事处李经理就表示,“《办法》对违规企业最高处罚不超过3万元,这对财大气粗的零售商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根据《办法》规定,如果商场超市违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对此,沈阳市商业局相关人士解释道:“《办法》中已经说得很明确,三万元只适用于没有现成法律法规来规范的,一旦商家涉及到其他法律法规,其受到的罚款额可能数倍于三万元。而且一旦发现零售商涉嫌骗取供应商货款的,公安机关将开展调查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告白 供货商提价“伤”了消费者

  名目繁多的节庆费、店庆费、装修费是沈阳各大商场、超市常使用的手段,而《办法》规定如果未提供促销服务,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费用。

  即使是收取费用也需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服务项目、内容、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一旦商场超市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供应商有权要求返还部分费用。

  业内人士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使是商场超市不提供任何服务,出于惧怕心理,弱势的供应商也不敢去讨要一分钱费用。

  最终导致的后果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场、超市收取的各种费用,最终还是要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

  供应商周宇告诉记者,“许多消费者都反映超市的东西贵,其原因就是费用太多,供应商不能自己承担,只好转嫁给消费者,而提价后商品销售情况当然不如以前,造成了恶性循环。零售商想方设法地压榨我们供应商,最终利益受到损害的还是广大的消费者。”

  出路 地区细则将要出台

  根据商务部的规定,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的有关规定。目前沈阳市商业局已经根据本地区商业的实际特点,制定了具体的细则,已上报到沈阳市政府,不久将会正式对外公布。

  据沈阳市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田甲男介绍,“根据国家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我们针对本地区商业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零售商触及到任何一项条款,都会有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监管,未来沈阳地区的商业环境将会更加公平。”

  声音 把劣质产品拒之门外

  一超市的负责人表示,进店费变成选位费其实是为厂家设置一道自查的门槛,将那些质次价高的产品自动拒之门外,对增强竞争力有好处。

  例如滞销产品减价甩卖,如果仍卖不动,就强行撤柜。这使生产厂家有压力和危机感,迫使他们生产出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消费者能以更低的价格买到更好的商品。采取末位淘汰法,还能为新的商品腾出位置,也能促进厂家之间的相互竞争。如果没有这道门槛,各种各样的东西都会涌进超市,那就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了。通过超市,能够使商品更快到达终端消费者手里,加速商品和资金流动,对厂、商、消三方都有利。厂家应当看到这最关键的一点。相对于超市给商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销售渠道而言,这笔进场费用不高,厂家完全有能力承担。毕竟厂家得到的利润与所交的费用相比要多很多。

  态度 收费是市场操作手段

  另外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表示,无论收取进场费还是选位费、促销费,这都是一种市场操作手段,现今对于超市与供货商来说都具有现实性,目的是厂商共同努力把销售量做大。超市收取“进场费”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所决定的。表面上,交了进场费,供货商的经营成本高了,而实际上,供货商把节约的广告费投入到研发新品的再生产中,反而使生产成本降低。反之,超市收取了进场费就应该不断改进服务、把更多更好的商品推荐给消费者。如果按照哲学观点“存在便是合理”,那么超市“门槛”并没有为难谁,至于未来它的存在与否也将由市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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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场费的由来

  20年前,当美国工业开始依靠计算机时就出现了“进场费”。当时的“进场费”是用于支付编程费用,大约为350美元。

  10年前,这个费用涨到了每店每个单品1000美元,现在已发展到在美国西部地区100家连锁店每项单品收1万美元,东部某些连锁店可能收取4万美元或者更多。如今,“进场费”已从正常操作费用变成零售企业利润的一部分,而且市场经济越发达、连锁店规模越大,“进场费”也就越高。

  编辑发言

  进店费转嫁谁吃亏了?

  进店费换了马甲之后,又回来了。本以为“解放”了的供货商,此时又遇到了“胡汉三”。名称变了,费用却照收,有的供货商遭遇的甚至是变本加厉。

  进店费用节节高,供货商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把这笔费用成本加到商品上还有别的活路吗?之后,经历怪圈,供货商商品涨价———超市销售受损———消费者买高价货———超市再提高进店费……

  最后,就如同

药品加价一样,几毛钱的药品经过层层加价后,最终让消费者喘不过气来。可是,这种恶性循环不光消费者吃亏,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也被搞垮,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长远来看断送的是超市自己的后路。(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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