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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首推证券“鑫存管”业务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孙杰报道自从2004年中国证监会推行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开始,建行就成为首家试点银行。新的《证券法》出台后,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顺应证券行业的新监管政策,建行北京分行将上线运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正式确定建行“鑫存管”,在北京市场大规模推广。 全国共有12家证券公司,其中北京地区的8家证券公司的18家证券营业部,已经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了建行“鑫存管”业务,证券投资者具体办理建行“鑫存管”业务时,只需先到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营业部客户号(原资金账户)并签订《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三方),然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原件)到任何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城区营业网点或郊区支行营业部柜台办理即可。证券投资者为办理建行“鑫存管”业务而需要开立新的储蓄卡时,可免除新开储蓄卡首年年费,同时不再收取证券投资者的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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