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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1日起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患者最高可获3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9:2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杨益) 明年2月1日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将全面覆盖长春市,每名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每年最高可获3万元。 记者昨日从长春市卫生局获悉,明年起,每名参合农民每年统筹基金将达到50元。市、区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各补助13.5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3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年10元。如个别医药费支出较大、自费负担较重的参合农民,可通过申请民政大病医疗救助,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从明年起,长春市将以参合农民患者实际支出医药费用额度(一般为5000元左右)为界定大病的标准。各城区住院统筹补偿方案实行统一分段和报销比例,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万元。肾病透析、肿瘤化疗等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根据要求,各试点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对于本地发病率较高、治疗比较规范的多发病、常见病,如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子宫肌瘤、疝气修补术等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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