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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自行报税地点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8:1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从南京地税部门了解到,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即将需要自行申报个税,除了网上申报外,近日南京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公布了自行申报个税的地点。 据了解,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就是说,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部门再次提醒高收入者: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作者:潘树华 刘静/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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