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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柯欲组织同行自收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00:52 北京商报

  就在KTV版权费被京沪穗行业协会纷纷抵制的时候,版权费在收上来以后如何分配,这部分钱是否能落到著作权拥有人手中,又成了争论焦点。

  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到KTV版权收费问题时,太麦集团老总宋柯表示:“我觉得这个事跟国家的政府机关没有关系,它实际上应该是我们这些权利人集体开一个会,既然各家去谈很难,我们干脆就自己组织起来,组成一个符合国家法规的集体管理组织来收这个钱,然后大家回来再分钱。如果说跟政府有关系,只能说要符合政府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 ”

  谈到关于权利人自己组织、自己收费的想法,著名版权律师孙建红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这样的组织收来的这些钱如何分配,他是权利人最后要制订出来分配规则,一定要是充分地维护这些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一定要依法、客观、透明、公正”。另外,孙律师也表示,权利人所组成的

维权组织不能脱离政府的监管,不能随心所欲,“他不能滥用这些权利,比如把收来的费用自己用在其他的不正当的用途。他的监督管理必须得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权利人的要求,除此以外,相关的管理部门和他没有任何一丝的关系”。

 傅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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