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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越修越坏 商家互相推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10:13 经济参考报

  一位长期在南宁出差的北京市民周丽给电脑厂商、经销商打了数十次电话后决定放弃继续维修,她说:“电脑越修越坏,商家们相互推诿,已经没有力气再和他们‘协商’了。”

  2003年10月,周丽在北京购买了一台“微星”牌笔记本电脑。今年9月,电脑在保修期内开始不断出现自动重启的问题,于是,她将电脑送至厂家指定的维修点。可是经过两次修理后,不但原来的问题没有解决,反倒出现了电脑不能休眠和正常关机的新问题。经过反复协商,厂家终于同意将电脑寄到上海的总公司维修,“可是,现在拿到手上的电脑USB接口又不能使用了。”

  在这期间,周丽也曾跟经销“微星”电脑的北京联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反映过,但答复是“只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找厂家。”“购买电脑时,服务员热情似火,感觉自己是‘上帝’;出现问题后,商家们态度冷淡、互相推卸责任,消费者就像‘包袱’一样被甩来甩去。”周丽无奈地说。

  根据我国对微型计算机商品维修更换的相关规定,

笔记本电脑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虽然也知道这些法律规定,但周丽一想起这两个多月来打过的几十次电话、遭到的冷遇,就不想再继续“纠缠”下去了。

  记者在采访中国消费者协会时了解到,目前电脑维修投诉在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维修投诉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消费者对电脑维修行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维修服务质量差、维修期长、维修过程不透明、维修费用过高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有些电脑厂商对保修期内的电脑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时,往往把一些维修过的配件重新安装在用户的电脑上;而对于保修期外的配件,他们一般会标出100%利润的高价。当电脑经维修后再次出现问题时,商家们通常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大部分消费者都会因“精疲力竭”或维修费太高而放弃维修。

  因此,有关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脑等电器商品时应尽量选择有信誉的知名品牌;维修过程中还要索取维修记录,认真、完整地填写故障、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以便日后投诉。对于“上帝”变“包袱”的尴尬,业内专家呼吁,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具有法定检测效力的标准,进一步规范电脑维修市场。


 本报记者: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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